會員專屬團體意外保險
本會為使會員獲得工作與生活上的雙重保障,特與泰安人壽洽辦(會員團體保險福利專案),以集體投保方式來爭取最優惠的保費讓會員享有最大的保障。
本會開辦之『會員團體保險福利專案』為會員專屬福利並可將會員之配偶、子女一併納入同時生效。各項保險金理賠服務,保險費收取統一由工會辦理,使會員獲得最大之保障。
會員參加資格
第一團體保險 :初次加保最高承保年齡限60歲以下續保至70歲止。
凡屬會員,均得加入本保險計劃而成為被保險之人。
不予承保之會員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已罹患重大疾病如下
1. 心肌梗塞。
2.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。
3. 腦中風。
4. 慢性腎衰竭。
5. 癌症。
6. 癱瘓。
7.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重大疾病。
擁有以上疾病均不予納保。
團保費繳納
繳費方式以6個月繳交。
1. 本人309元×6個月=1,854元
2. 本人309元+配偶172元×6個月=2,886元
3. 本人309元+(子女172元×子女人數)×6個月
4. 本人309元+配偶172元+(子女172元×子女人數)×6個月
保險之停效
如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者,會員之保險即自動停效:
1. 本保險之終止。
2. 會員加入海陸空軍役。
3. 本保險年度末會員達到70歲時。
4. 末繳交團體保險費者。
備註
1. 本專案須填健康聲明書,如未據實告知,不予理賠,不予退費(依保險法第64條及25條所訂)。
2. 團體保險為一年一期之契約,次年度續保時,視理賠損率作調整。保險內容以保單為準。
3. 工會開辦之團體保險,與勞健保及其他人壽保險不抵觸,可同時申請。
4. 子女最高承保年齡滿15-23歲(未婚且在學),已婚則改為福利會員承保。
5. 倘加入團險專案會員對本會之說明或注釋發生疑問,概以本工會與保險公司簽訂之保單保選內容為準。